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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日来压抑于众人心头的谜底终于揭晓。不知道为何,几乎所有人在此刻感到的不是恐惧,也不是惊讶,而是发自内心的激动于骄傲。王洵和宇文至事先做出的预防手段全部落空,商贩们先是难以置信地张大嘴巴,伸出手来用力揉眼睛,然后猛然间爆发出齐声欢呼。
“噢!”
“噢!”
“大唐!”
“大唐!”
这个远在数百里之外故国虽然不尽如人意,此刻却使得离家在外的游子们心中充满了骄傲。
我是个唐人。凭着这句话,无数黄色的面孔行走于陌生的国度,无论面对多少危险和挫折,却始终能挺胸抬头。
我是个唐人。凭着这句话,无数黄色的面孔在陌生的地域生根、发芽,开枝,散叶。却始终未曾忘记自己的祖先,自己的文明。
这一刻,大唐不仅仅属于李家。
这一刻,大唐不仅仅是一个朝廷。
他属于所有挚爱着他的儿孙,所有以他为荣,为他奋战的黄色面孔。他是所有中原游子心中永恒的图腾。
感觉到那欢呼声中得崇敬,护旗的兵士挺直身躯,尽力将旗杆挑直,挑高,挑高。
起风了。
金秋的风吹过来,将旗面吹得猎猎做响。
第二章砺锋(二上)
第二章 砺锋 (二 上)
西域的秋风,吹得四野一片金黄。
天更高,云也更淡。曾经齐腰深的牧草都被风吹得倒伏下去,没有力气再站起来。露出附近平整空旷的大地。
这是天生给男儿放歌纵马的所在。每次看到它就令人神清气爽。特别是坐在一头汗血宝马的雕鞍之上,周围簇拥着数千弟兄的时候,更是不由得你不豪气干云。
半天云的大当家阿尔斯兰就是这样一个幸福的人。坐在马背上放眼望去,附近清一色的牛皮硬铠,清一色的大宛良驹,足足一千五百余名弟兄,个个红光满面。这都是他阿尔斯兰的手下,他纵横河中的本钱。如果丝绸古道上的买卖能像最近这般继续红火上半年的话,阿尔斯兰相信,附近某座大城,就要换了自己当主人。
也不怪他气焰如此嚣张,最近半个多月,这支绰号叫做半天云的马贼,的确赚了个盆满钵圆。丝绸古道南线被大食溃兵人为给破坏掉了,往来商贩们只好绕行北线。而半天云的势力范围,刚好覆盖了药刹水拐弯处这数十里绿洲,商贩们无论如何也绕不开的地方。
正所谓三年不开张,开张吃三年。连续十多天下来,阿尔斯兰带着麾下弟兄,日日出击,日日都满载而归。丝绸、茶叶和珠宝等物在东西方的巨大差价,导致往来商贩们个个们都将骆驼背上的行囊塞得满满当当。而在阿尔斯兰手里,这些商人无异于一头头送上门的肥羊,不抢简直就是对不起自己。
当货物落到了阿尔斯兰手里后,很快就会通过一个便捷的渠道,以极其低廉价格销售给附近的城主、国主、和总督们。为他换回来大把大把的金币和粮食!有了钱和粮食,就意味着能招募更多的弟兄。有了更多的弟兄,就意味着能吞下更大的肥羊。吞下的肥羊越多,半天云的名气也会变得越响亮。名气越响亮,则在河东一带越吃得开。不但穷困潦倒的牧民会主动前来入伙,就连肩负维持地方安宁的国主、城主和总督们,也会悄悄地伸来友谊之手。准许马贼们在他的城中设立窝点,销赃、打听信息,购买铁器、粮食和战马,反正只要不公然在城里动刀子,其他什么事情都可以睁一只眼,闭一只眼儿。
当然,这个友谊不是无任何代价的。在“朋友”需要的时候,马贼们必须两肋插刀。比如在“朋友”不方便出面时,替他做掉某个人,某个家族。或者在朋友与别的势力发生冲突时,作为雇佣军突然出现在敌对势力的后方。偶尔马贼们还需要干点儿本职工作,到朋友指定的地点去制造几场耸人听闻的流血事件,然后在朋友带领军队来时,丢下几具尸体迅速被“击溃!”。这样,“朋友”就会因为做事得力而受到其更高层主人的赏识,马贼们也因为配合默契,拿到应有的补偿。
今天,阿尔斯兰准备做的生意,在某种程度上,就可以说是受了“朋友”之托。有一支规模巨大的商队即将从药刹水大拐弯处通过,数日之前他就得到的消息。随后,便有几支马贼同行主动示警,宣布这支大唐商队是根难啃的硬骨头。几家同行陆续派去踩盘子的眼线,居然全被保护商队的刀客们给射死了!这么多天,连商队具体规模和主要运送的货物,都没一支马贼队伍能探听清楚!
本来阿尔斯兰听到示警之后,已经不打算动手了。以免折损过多弟兄,得不偿失。毕竟绿林道上纯凭实力说话,万一啃上去嘣了门牙,很快就会被别人取而代之。然而,老朋友俱车鼻施可汗却主动派人找上门来,以伍佰把军中专用大食弯刀的代价,请他出马。不由得他不重新考虑自己的决定。
河东一带好铁匠难寻,肯到马贼中讨生活的铁匠更是凤毛麟角。大多时候,马贼们手中的兵器需要高价从城中购买。而被准许在市面上公开买卖的兵器,质量肯定比军队所用差上一大截。所以对正准备大肆扩充实力的半天云来说,这批弯刀简直就是雪中送炭。
凭着多年到刀尖上打滚儿练就的本能,阿尔斯兰不相信大宛王俱车鼻施会如此好心。然而,伍佰把弯刀的诱惑,又让他实在无法拒绝。思前想后,他决定接受自己的军师,一个来自中原的牛鼻子道士的建议,收下俱车鼻施的礼物,然后联络附近的几家绺子,一块儿“宰肥羊”!这样做,将商队的护卫杀光之后,分给每到每一家绺子头上的“羊肉”难免会变薄,但同时也把被猎物嘣掉门牙的风险,降低到了最小!
今天是个出猎的好天气。放眼望去,十里之内的景物一览无余。阿尔斯兰本队人马的左侧,有两支衣冠不整,兵器杂乱的队伍,人数各自在三百左右。那是阿尔斯兰请来助拳的盟友,一捧沙和雪打旺。右侧,则是另外两支前来助拳的盟友,老北风和倒拔柳,各自人数也在三百上下,喽啰们个个面黄肌瘦。跟绰号兵强马壮的半天云相比,这四家盟友简直都是叫花子。根本没有继续存在的必要!
“如果我做完这趟买卖之后,顺手把他们……..”猛然间,阿尔斯兰眼中冒出一道凄厉的寒光。周围这四家同行的实力太弱了,跟他们一起生意,自己肯定吃亏。而过后不肯按约定分赃的话,四家盟友肯定也不会善罢甘休。最合适的办法,就是让他们在“融入”半天云。这样的话,自己不必再为分出去的东西儿而肉痛,与商队战斗时所遭受到了损失,也能迅速补充回来。
这个主意是如此的高明,阿尔斯兰一旦想到,就觉得心头火烧火燎。扭过脸,他向身边的亲信马六儿吩咐,“你,去把老穆头儿给我叫来,不,请,请军师过来。说我有大事跟他商量!”
“军师……”马六儿有些犹豫,“您不是让军师带人去探听商队情况了么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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