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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7节(第3页)

第29章红妆(3)

夏天冗长单调,后门的天水河热得发了臭,常常漂浮着些辨不清面目的异物,或许是死鱼,或许是谁家走失溺死的阿猫阿狗,甚至或许是人,我不敢看,光闻闻气味就足够恶心。天气太热,一到太阳落山,街坊们拖出藤椅板凳,聚集到井边来乘凉。如今的话题再不是家长里短,总免不了是哪家的铺子被洗劫一空,哪家的儿子被抓去做劳工,哪家的娃被日本兵刺死。天水大街上的大喇叭却一天没有停过,那些号称自治会的人每天来喊话,要争做良民,要和平共荣。

我每日都在等。如果不是有这点念想,恐怕真要无以为继。可是兵荒马乱,即使秀燕收到冬生的来信,只怕也寄不到我手里。只是除了等,我别无他法。

酷暑一天热似一天。大暑过后,自治会的喇叭从天水大街一直喊到了石板巷里。有人挨家挨户来通知什么事,据说石板巷口还张贴了维新政府的告示。表弟从巷口跑回来,对我说:“阿姊,姆妈讲你肯定要嫁给三少爷了。”

这天连舅母都异常沉默,饭桌上悄然无声,只有阿舅隔半晌就长吁短叹一次。我哪里吃得下饭,筷子挑拣了几颗米粒勉强咽下,就把剩余的偷偷端给桌下的阿花。若是平时舅母必定要冷嘲热讽一番,这天也别过头,只装作没看见。

我早早躲回自己的阁楼,躺在床上,把毯子蒙在头上,仿佛看不见,周遭的世界就不存在。良久门板吱呀一声,有人推开门。我恐怕这时候进来的会是舅母,没想到是阿舅。我感到他挨着我床沿边上坐下,没说话,先叹一口气。

或许他在斟酌语句,半晌才期期艾艾地开口:“是你阿舅没本事,将来九泉之下,也没脸见你姆妈。”

维新政府的告示讲的是皇军的命令,天水大街的几条巷子被选中,不日将在十八至二十五岁未婚女性中甄选“服务员”,被派往全城各处银楼饭店,不欲参选者上缴大洋若干。

那笔大洋是遥不可及的数目。舅母也许巴不得我走,我知阿舅也是为难的。我霍然从床上坐起来:“我明日就回去平海大戏院去卖烟。”

阿舅叹气:“如今的时局,戏院的戏都停了,哪有什么人来买烟?”

我又何尝不明白,即使有人买,挣的那点零钱恐怕也是杯水车薪。两条泪痕默默滑下脸颊,我说:“我去北山街找一找,兴许还有人招下人。”

“能走的早就逃难去了,北山街现如今十室九空。”舅舅的目光也是焦虑的,顿了一顿,抬眼望我:“……只有三少爷,到现在还没有走。”

泪水不断涌出来,模糊周遭的一切。我咬紧牙关,手里紧紧攥着那条毯子的一角,仿佛只要不松手,就还有希望。我说:“我去求他,他或许愿意借钱给我。”

阿舅望着我,静默片刻,最后说:“你可要想好,拿什么报答他。”

借他的每一块钱,我将来必当十倍奉还。虽说曾经年轻气盛,也曾经咄咄逼人,傅博延说到底并非一个坏人,并没做过任何强迫我的事,他也有自尊,也愿意等我点头,说不准此刻也不会乘人之危。我自知不该讹诈他人的善意,但被逼入绝境,也只好厚一次脸皮。

只要还有一点希望,冬生,我相信有朝一日,你必定会回来,那时候必定能借一偿十……

只是这一点微茫的希望,终究是落了空。

信是舅舅交给我的,我不知它从何处来,也不知何时来,只看见信封上的笔迹,圆润矮小的钢笔小楷,是秀燕的字迹。信封已经开了口,大约阿舅舅母都已经传阅过了。阿舅把信交给我时缄默不言,神色黯淡,叹一口气,却没来由地让我觉得是尘埃落定的如释重负。

我急急忙忙捧着信去阁楼里读。

信封里只有几页纸,轻飘飘的,其中两页是秀燕的字迹,另一页却是不认识的人写的。我先打开秀燕那两页,开头几句就给我当头一棍:

“惠贞:原谅我没有早些给你去信,也原谅我,要告诉你的是坏消息……”

我不敢再看下去,刚刚收到信时飘起来的心情已然沉到海底。打开另一页信纸,看落款是有人代笔的,信来自一个叫“二虎”的人:

“自冬生去后,再无人替我们写信,剩下的兄弟又躲在山里,两个月与世隔绝。今天终于等到下山的日子,请镇上的人代笔。冬生曾嘱托我,若有三长两短,要我把惠贞小姐的信退回,叫她保重,来世再见……”

我一目十行地往下看,心里一点一点冷下来,仿佛有一支冰柱子从头顶生生插进身体,不痛,只是冷,明明是酷暑的傍晚,明明头上冒着汗,却止不住打冷颤,从头到脚微微发抖。

日本人打到山下,兄弟们扛着枪去山下保卫村民。冬生定的计策,带了一队人诱敌深入,打算把日本人引进山里的埋伏圈,再一举歼灭。日本人引来了,一番厮杀,冬生冲在前面,中枪,掉下山崖,尸骨无存……

尸骨无存。我在心里重复这句话,眼前刹那一片黑暗。

窗外飘进一缕滞浊的风,头顶的电灯泡闪了闪,发出刺眼的光。天水河上的气味随风卷进来,沉闷腥臭,令人作呕。似乎有人聚集在岸上说话,隐隐绰绰,伴随夏夜躁动的气氛,嘈杂不安。不知是否又死了人。

我才回过神来,眼泪流下来。冬生叫我保重,叫我来世再见。可此生那么短,还没开始就结束了,来世又在哪里?

我站在窗边,无声地哭,此时方觉得痛,一种锥心刺骨的疼痛。窗外是沉沉黑夜,一眼望不到尽头。这样的夏天,潮湿腥臭,充斥死人的气味,像一张无形的网,绵绵密密,紧紧贴在人身上,谁也别想逃过。

金花被葬在城外的墓地。这是一片新坟,据说死的人太多,旧有的那片墓地已经找不出空,即使是这片新坟,不到两个月也已经连绵近一里地,一眼望不到边。和大多新坟一样,金花的坟头也简陋得不能再简陋,邻里凑钱买了一幅薄棺,布庄老板送了几尺白布,舅父帮忙做了一套寿衣。一时找不到得空的石匠,墓碑只是一块木牌子,写着“爱女刘金花之墓”几个字。一抔黄土,一个小土堆,远远望去,和坟场里千千万万个小土堆一般无二,认不出谁是谁。

我夜夜梦到金花,她在仙气缭绕的空中朝我微笑,挥手说:“惠贞,我走了,再会。”我急得快要流泪,想上前去拉住她:“金花,等我一等,我这就来。”她一笑,脸色倏忽变白,前一刻还是春风满面的少女,刹那间变成瘦骨嶙峋的样子,凄然说:“惠贞,你比我命好,有人疼你,你还是乖乖等在家里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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